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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推薦我看《余罪》,在余罪身上我看到了他的影子。過去的時光不會再回來了,我只是覺得,它應該有個結束。
2013年,某天凌晨,我在日記本上這樣寫到:我是有多想他,才會在夢里夢到那么真切。也許,可望而不可即的事不僅有天上的云,深海里的星空,還有夢中笑著的他。佛諾伊德認為:夢是人的潛意識。可我們已經四年沒有見過面了,遠方也沒傳來他的消息。那只能說,我在想他,而我卻不知道。
11歲那年認識他,一眼誤青春,我用8年的時間喜歡了一個人。都說每7年人的細胞會完成一次更新,即使我已不再是之前的我,可喜歡他這件事一直沒變。I’m not a magician , you he is . He comes into my pitch black world , and easily become the brightest star.
《人在風里》有這樣一句話:淡忘比失戀好得多,淡忘進行得輕柔,舒緩,不知不覺。可他卻突然闖入我的夢境,亂了我的心神。那段時間,每次坐車從他家門口過,都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紅了眼眶。我是一個極度慢熱的人,可能要一起經歷過很多很多的事情后,才能從心底真正認同一個人,無保留的信任依賴一個人。唯獨喜歡他這件事,決定的很快,堅持的很久。
暗戀開始的年紀,純粹的就像一陣風。偷偷擦凈的桌子,寫在書本扉頁的數字,偶爾被關注的欣喜。時光過去,可能記不起那年的數學題有多磨人,卻會記得那天的風有多暖。同桌的日子,總是替他寫作業,幫他打掩護,聽他說各種年少時才會吹的牛。我對每一個數學好的人都懷著崇拜 ,而他恰恰是那種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學的很好的人。晚上帶著兄弟翻院墻出去上網打游戲,白天拉著我琢磨哪個女孩家境好長大娶回家。那是我見過的最真實可愛的他,不設防,沒偽裝,豪氣干云,任性縱情,那樣的他,真的很難見到。
小時候的我,乖巧文靜,回答個問題都會臉紅半節課,心里卻總有調皮搗蛋的想法,所以那些叛逆不羈的生活正是我內心渴望卻沒勇氣碰觸的。
看著之前寫的字,依然還是對他的模仿,這才是最悄無聲息的痕跡。其實很多事情冥冥之中都有注定。就像,宅家不肯動的我,突然就特別想吃西瓜,急切的換好裙子,下樓就重逢了他。七年了,模樣都有了變化,可那輛車從我身邊過時,我還是不由自主的多看了幾眼。再次下樓,車在我面前停下,果然是他。我外表有多平靜,內心就有多洶涌。幾乎是飛奔上樓的,這么多年過去了,我以為自己不會有心跳加速,臉紅激動的時候了。可是,只是我以為。喜悅無人分享,就在屋子里哼歌轉圈。
我不在的那段日子,他的眉目更加剛毅,像是比別人多活了好些年。但他一露面,我就傻了,就好像只是下樓買了瓶水。因為他的電話,我放著已經下鍋的餃子不管,飛快的出門,幫他解圍。回家后端著面湯喝的很開心,想著他今天穿的T恤和我的衣服是一個色系。我該怎么才能和他配合,要多么虛偽才扮演得了磊落。
去成都玩,我在散花書屋寫明信片,專程挑了一張給你。寫著很簡單的祝福語,但在落款時間上,我有自己的小心思,寫著17:21 我很懦弱,這種方式已是我很大膽的行為。他們說,如果深愛,怎么舍得只做朋友。可我的勇氣只到這。
后來,他打電話請我吃飯,說交了新的女朋友,讓我把把關。我去了,只想看看那個女孩。上菜的間隙,我很認真的打量了那個女孩。默默在心里做了比較,很普通。我抬頭望向平靜的河面,剎那間心境就開闊了:愛情,有的時候真的和你對他好不好,優不優秀,長得漂不漂亮沒有關系。重點是他喜歡誰。飯吃到一半,一只蜘蛛懸了下來,在我眼前晃啊晃。我默默地往后挪了挪椅子,靜靜地看著。他伸手抓下那只蜘蛛。我看著眼前還剩一半的飯,還有那只已經死了的蜘蛛,再也沒了胃口,對他的喜歡在那一刻就放下了。“今晚的月色肯定很美。” 我自顧自說,并不期待他的回復,就像喜歡他的這些年。
從暗戀結束到現在,已經過去一年了。我沒有把他和他女朋友拉黑,有時還會給點贊,評論。閨蜜揶揄我:你要是朝三暮四,也不會至于為了暗戀錯過早戀。沒關系啊,他只是不喜歡我而已。當年像白開水一樣純的情分,就不需要添油加醋,加鹽加糖,變成無法消化的重口味了。更何況,我現在跑步,寫字,做想做的事,看想看的景。沒有了關于他的執念,我還是很快樂。這一年梳理了自已,內心平和,整日囿于晝夜,風景與愛,活的像個傻子。
遠去的光陰里,每段故事都會蒼老。有些人不屬于自己,但遇見了也不錯。幸好,遇見時我尚年少,現在時間尚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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