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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歲,我時常穿著睡衣,拎著十元錢買來的手袋,走很遠的路,去超市買下一周的零食。
那時候,我住校,一周僅僅有一次回家的機會。離城市二十公里外的學校,出門沒有任何一家小賣部,連一瓶汽水都沒有。那些年,我們不喜歡學校的超市,什么地方去久了,都是會煩的。可是,煩又有什么用,于是,每個周末那趟回家的公交車,就像是春運時的列車,都是歸家人的心情。
我的青春期來得很早,十三歲,我的身體發生了極大的變化,青春期的荷爾蒙讓我每一個部位都顯得肥大無比;十七歲,我又有了自己喜歡的人,這是老師口中的早戀,還沒開始,就畢業了,分道揚鑣。
我從來沒有意識到睡衣的邋遢,只是會讓自己在每一次遇見他的時候在他心里更加窘迫。我單純地遠望,以為見到了,對視一眼,就是相愛的感覺。我還幻想過電影里的情節,我們在超市柜臺的兩端對視,我們有驚喜的擁抱,還有額頭對著額頭的好久不見。
可是,好幾次,他看到我的時候,會立刻走出超市,那種驚慌失措的表情,像是看到了一只好不容易丟掉的小狗又回來了的恐懼,避之不及。而我,買完東西就走了,心里會滿足,但我也會難過,畢竟是一次次消耗了那份以為能夠觸手而生的暗戀。
后來,我才知道,這樣的相看,就是所謂的短路,你深情款款的激動和他的冷漠不已,刺傷的,刺傷的終會是你自己。
年輕時候的感情,是不事雕琢的玉器,裸露在空氣中,什么雜質都沒有,可是又什么保護都沒有。誰沒有一場走不過去的暗戀,在最年輕的時候,深藏在心底,又在若干年后,供人供己欣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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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得慶幸的是,時間還是讓我長成了一個正常的窈窕的女人,褪去了青春期的浮腫,我驚喜地發現了自己的棱角與輪廓,在夜深人靜的鏡子前,比從前好看許多。
我沒有再穿睡衣出門。我覺得穿睡衣是一件特別不文明的事,除了不文明之外,我確實很介意想起從前的模樣,下垂的下巴,肥碩的臉,頭發披在臉頰的間隙,總覺得自己像一頭大獅子。我還高興地接受過別人招財貓的稱呼,后來,我發現,招財貓真是丑極了。
那一年,我遇見了人生中第一個男人。他一直夸獎我有處女座的矜持和對自己生活的井井有條,我和他出門之前,會梳很高的發髻,把臉涂得看不清底色,然后化很濃的眼影。那些年,我喜歡的明星是湯唯,我常常對著她化自己的妝。
那個男人時常希望我能夠在他面前穿一次睡衣,可是一直到分手,他也沒有看到我穿睡衣的樣子。夢里,我還是會想起那張超市門口驚恐的臉,和我的睡衣綿綿地掛在我的身上,我立在那里,也因為那一眼,我時常沮喪地加速自己的購買速度,而所有的一切早已觸手生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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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輕時,誰沒有愛錯過誰,誰又沒有辜負過誰呢。可是,每一段愛得最熱烈的時光都常常沒有善終,而每一段被愛的時光又常常錯付。
分手后,我碰到過十七歲愛過的男孩,他在超市里攔住了我。我發誓,這一次,我真的只是因為口渴去買一瓶水,可是,就這樣,成了若干年后的好久不見。
他放下手,我和他笑了笑,終于,我的目光不再成為自己的短路,可我終究讓他成為了他的短路。撞過了他的手臂,他的肩原來那么高,高到我根本不想再觸碰。他的手碰到了我的手指,可是,就這么一直涼到了心里。
是,那一天,我頂著新鮮出爐的妝容,我不會告訴他,我是去相親的。我不再是那個愿意穿著睡衣跑很遠的路的姑娘,那個姑娘永遠留在了十七歲。
沒有什么感情是回的來的,踏破鐵鞋,也找不回來了,就像所有的旅程,起點與終點都是停留在了那一刻,而感情,也只是那時那刻而已。
他跟了我一路,一直跟到我與那個相親男孩見面后,他才離開。
于我,相親,從來沒有成功過,我不喜歡把自己的家當和他的家當放在彼此眼中,然后因為物質的門當戶對,再進行彼此合不合適的對判,我喜歡的,是所有因為喜歡而喜歡的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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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希望成為約翰·威廉姆·沃特豪斯筆下的《水之女神》的主人公,有一段曠日持久的愛情,生死相依,一直到現在都是。
二十五歲,我遇到了我的先生。我化著很濃的妝,在電影院里,和他相見。除了工作之外,我總是希望自己依舊有高調的妝容。這是我和他高中畢業之后的第一次見面。
他顯然是做了精心的準備,他手上拎著的,是我十七歲每個星期在超市里必買的巧克力和餅干,他想來感動我,我知道。
其實,我想知道,為什么你總是去那個超市?是不是來找我的。他說。嗯,我后來才知道,先生家離那個超市特別近。
我尷尬地笑笑,搖搖頭。我們總是在喜歡你的人的面前表現得格外任性,因為你知道他永遠不會離開你。
你還喜歡穿睡衣。我覺得挺好的,隨性。現在再遇到你,比從前好看,可是有了距離感。他想來握我的手,我抽了出來。他也真的是做好了準備,來追求我。
可是,我一點都不喜歡穿睡衣出門。我說。我的眼睛盯著電影屏幕,沒有看他一眼。后來,他說:那時的我,好可怕,像是馬上要爆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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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就是很奇妙的。許多年后,我好像也不那么在意有沒有化妝、有沒有穿著華麗的衣服,是否光鮮亮麗這件事了。時常隨意地套上外套,開著車,去超市。
我更在意的是,我能不能接受,以及他能不能接受。
忘了說,他有一個怪癖,就是買許多件好看的睡衣放在我的衣柜里,他還學會了改制衣服,一件衣服睡衣看不出睡衣樣,就與普通服裝無異了。
沒有人會相信,這個腰比臉盆粗的男人,就這樣,成了一流的改裝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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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,我正在看夏目漱石的《我是貓》,他去完超市,伏在我的身邊,說:你猜,我人生最大的愿望是什么?
還沒等我回答,他接著說:老了以后,去僻靜的小鎮隱居,我和你,我們可以更隨意點,起床,養貓,做早飯,曬太陽,讀書,爬山,然后,可以穿得更隨意點,比如穿一天的睡衣。
那一刻,我好像真的不再討厭睡衣那個名詞了,它突然變得閃閃發亮和充滿期待,我記不起從前發生的一切,沒有了,抽離了,忘記了。
是,終有一天,白發蒼蒼,終有一天,無所畏懼,終有一天,執杖走天涯。
歲月不可辜負,愿一切的不美好煙消云散,愿有情人相愛一萬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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